为了规范研究所网站安全管理,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研究所的网站管理工作。
第二条 网站的管理工作应贯彻“健康、丰富、特色、及时”的八字原则。
第三条 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,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,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。
第二章 网站系统管理
第四条网站管理员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支持。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,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。
(二)负责拟定、报批网站使用维护、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,检查网站的建设、管理和使用工作。
(三)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,负责存储空间、留言板等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。
第三章信息管理
第五条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:
1、管理人应采集学术界的最新研究动态并及时地发布到互联网上。
2、管理人应及时发布和更新学校的新闻动态。
第四章安全与管理
第六条 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,不得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1、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;
2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;
3、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;
4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、破坏民族团结;
5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、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;
6、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;
7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有意影响社会稳定局面;
8、损害国家机关信誉;
9、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。
第七条 网站管理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监视网站信息,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,应当及时清除,发现恶意攻击行为,情节较重的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,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,组织调查取证工作。
第五章责任追究
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,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,人为造成网站中断、信息传递延误、泄密、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,按其情节轻重、时间长短及后果,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六章附则
本规定由
魏晋文化研究所
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